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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立博欧赔指数第二临床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10日 点击数: 字号:【

年级

根据立博欧赔指数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学发202517)相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通知要求按2024-2025学年各年级各专业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和临床医学(农村订单定向)专业根据困难生人数将名额分配到年级各个专业小专业(医学检验技术、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儿科学)合并总人数后分配名额每年级各专业不超过1人(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及年级评定(109日-10月14日)

符合条件的学生登录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并向所在年级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二)学院评定1015日-10月17日)

学院组织评定、公示,并于10月17日前将推荐材料提交学生奖助中心。

)学校评审公示

学校审核无误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奖学金评定严格依照《立博欧赔指数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中《立博欧赔指数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含50%)以内,且为2024-2025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春、秋季学期)。

(三)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四)申请表和初审汇总表按要求完整填写,按时报送,未按要求报送的,酌情扣减下一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要在自强社中发挥积极引领作用。学年内参加资助政策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参加公益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至少2,配合学院策划组织发展型资助育人等相关活动不少于1次。以上活动作为后续各类资助和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学院做好考核和记录。

四、材料报送

1.签字盖章后的立博欧赔指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和学生成绩单(电子版及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电子版)

3.纸质材料报送至院办恪勤楼208电子材料发送至licf@lzu.edu.cn。

联系人:李晨菲,联系电话:18693157206

附件:1.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立博欧赔指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组

                    2025年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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