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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临床医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2日 点击数: 字号:【

各年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立博欧赔指数本科生奖助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校学〔202223号)和《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精神,为保证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规范、精准、公平、合理分配,现将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本人及其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等基本支出。
      二、国家助学金金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金额依据学院本学年在校人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并向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予以适当倾斜。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金额及发放方式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4700元、二等3900元、三等2500元,按十个月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
      四、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10月22日-10月23日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书、《立博欧赔指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1)和《立博欧赔指数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同时在新学工系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提交申请。
     2.班级(专业或年级)民主评议10月24日-10月26日
      各班级(专业或年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级(专业或年级)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推荐名单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
      3.学院评审10月27日-10月30日
      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对班级(专业或年级)推荐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助学金资助名单进行评审,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奖助中心。
     4.学校审核公布
     学校对学院上报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并公布评审结果。

五、工作要求
      1.学生纸质申报材料由学院存档,一人一档,编号管理。
      2.各年级在工作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规范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精准。同时,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3.辅导员需与申请学生逐一谈话,详细了解学生及其家庭实际状况,确保资助的精准性。特别是对于因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和符合资助条件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低收入人群、低保边缘人口、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残疾学生、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重点关注群体学生,学院要逐一排查,确保应助尽助、精准资助,并做好受助学生的感恩励志教育,引导学生勤俭节约,量入为出,树立理性消费的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
      4.学生奖助中心向学院发送中央下发的重点关注群体学生名单,此次国家助学金评定中未进行资助的,请各年级填写《2025-2026学年重点关注群体学生未资助原因汇总表》(附件3)并报送学生奖助中心。
      5.针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
      6.原则上,国家助学金资助等级应与困难等级对应,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工作。

   请各年级于1026日前报送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并完成新学工系统审批,并将《2024-2025学年重点关注群体学生未资助原因汇总表》附件3和《2024-2025 XX学院家庭困难生认定及助学金等级明细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至licf@lzu.edu.cn

 

 附件:
     附件1.立博欧赔指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2.立博欧赔指数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2025-2026学年中央下发重点关注群体学生未资助信息统计表

     附件4.2025-2026学年XX学院家庭困难生认定及助学金等级明细表

 

 

第二临床医学院学工组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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