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机构质控频次的通知
即日起,质控频率调整如下,今日起开始实施:
1.合同例数≤5例者:实行质控全覆盖。
2.合同例数5~10例者:初期质控分别在入组第1例、第2例和第3例后进行(如果2、3例入组时间密集,合起来只做一次);中期质控节点为入组进度达到60%。
3.合同例数>10例:初期质控分别在入组第1例、第2例和第3例后进行(如果2、3例入组时间密集,合起来只做一次);中期质控:入组进度达到60%、80%之后执行。
4.末期质控:统一为最后一例出组后。
5.有因质控: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有因质控,包括SAE迟报/漏报、重大PD、前期质控问题较多、涉及CRC项目交接、续签合同等;
以上调整自今日起正式执行,请大家知晓并相互转达,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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